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3月15日全省安全防范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及3月17日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千方百计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光泽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今年3月份以来,全省各地接连发生多起事故、险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损失。暴露出当前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不到位,安全防范设施不健全,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千方百计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请各地立即以有效方式径直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落实以下要求:
一、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特别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依法履职尽责,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四、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22年3月21日前报送省安办。联系人:陈建明,电话(含传真):0591-87660170。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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