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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2年光泽县卫生健康系统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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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卫计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健康监督所:

  现将《2022年光泽县卫健系统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光泽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7日


2022年光泽县卫健系统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方案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打击非法经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光泽县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光泽县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要点的通知》(光查无办〔202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系统本年度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以下简称“查无”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全县卫健系统“查无”工作要坚持“随机与专项相结合、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继续大力推进无证无照经营协同监管、联动监管、智慧监管和审慎监管,为光泽县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重点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服务、消毒产品、放射诊疗等“查无”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查处同时,要结合实际,着力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2022 年度“查无”工作应做到:一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对上级交办、部门转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及时处理、限时办结,杜绝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况发生。二要坚持“突出问题必须治”。要将查处无证无照工作纳入当地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乡镇(街道)卫计办要积极配合做好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等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开展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村(居)卫计专干兼任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员要负责做好辖区内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对于无证无照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打击高压态势,特别重大活动要求针对疫情期间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投诉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较多的行业,及时开展专项治理。三要坚持“安全隐患必须办”。要将查处有照无证工作当作安全患去查办,特别是对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理,对影响经济发展、民生稳定、安全生产和光泽声誉的,或者违法情节恶劣,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治,严厉打击。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6月中旬前)。各单位要依据本方案确定整治的重点、难点,研究制定查处疏导的具体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途径,动员群众参与,并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摸底排查,确保行动按时展开。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至11月中旬)。各单位要全面落实行动方案,紧密结合前期摸排的本辖区和本行业内无证无照经营分布情况和特点,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时段;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要将“查无”工作与 2022 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及相关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集中查处涉及人民群众卫生安全等的无证无照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卫健局将适时对“查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推进“查无”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和监管效能提升。

(三)总结提高阶段(11 月下旬至 12 月底)。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寻找薄弱环节,针对整治工作中的不足,本着“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取缔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查无”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做好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随机监督抽查、协管员日常巡查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并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主动会同相关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统一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执法,形成“查无”工作的强大推动力,提高监督覆盖率。

(二)坚持分类治理,查处引导并举。要严厉打击黑作坊、黑旅店、黑诊所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涉及环境污染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加大对涉安涉危、娱乐场所等行业的“查无”力度。对因不符合法定条件未取得相关许可,但群众确有需求,且不扰民、无安全隐患的便民、小型服务等行业要分类施策,督促其整改规范或调整业态,充分发挥其服务百姓作用。对具备办理证照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强化协同协作,发挥部门合力。要紧紧依靠和充分发挥“查无”联席会议综合(领导小组)协调作用,协调解决专项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无证无照监管信息的接收、处理、反馈、督办机制,确保有效沟通,提高沟通效率,被抄告部门要依法办理和按需反馈;对通过书面、政务内网等其他形式抄告(函告)无证无照经营信息的,要按规定做好登记、处理和反馈。

(四)广泛发动群众,加强社会监督。要利用新闻媒体、村(居)委会等多方力量,开展整治宣传以及曝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群众参与监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申诉举报,对于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及时查处,形成群众与监管部门之间信息互动互通的有效机制,引入社会监督,提升我县卫健部门“查无”工作水平、扩大我县“查无”工作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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