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泽县县级助学工作流程》,对我乡已脱贫和低保家庭中正在接受高中、中职(技师学校)、大学(含大专、高职)的子女给予资金补助。现将补助对象(具体见附件1、2)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本乡人民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599-7751956 12317
附件1:李坊乡县级助学专项资金资助学生名单(原建档立卡)
附件2:李坊乡县级助学专项资金资助学生名单(农村低保)
李坊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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