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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光泽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光泽县2024年设施渔业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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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为促进我县渔业发展,规范申报设施渔业建设项目,经研究,现将《光泽县2024年设施渔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认真组织申报、实施。

联系人:官芳芳,电话:18063713992。

(此件主动公开)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光泽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7

光泽县2024年设施渔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81号),下达到我县设施渔业项目补助资金220万元,用于设施渔业建设。为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促进我县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渔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3〕2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支持对象

县内从事渔业生产的企业、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等有关单位或新型经营主体。

以往年度已获得中央、省级财政支持的设施渔业项目且尚未通过验收的单位,不得申请新年度项目。

二、支持范围

1.工厂化养殖基地。主要支持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

2. 稻(莲)田综合种养。主要支持稻(莲)田鱼塘建设。

设施渔业支持范围,是指在近期已经建成、正在建设和即将建设、并且能够在一年内建设完成(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的设施渔业项目。

三、补助标准

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新增投入的50%,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详见附件1)

四、建设内容

2024年省上下达我县专项资金220万元,建设内容为建设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基地5000平方米、稻渔塘100亩。

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包括稻渔塘鱼沟鱼坑开挖和适度固化、进排水管布设、田埂护坡、防洪沟建设,工厂化养殖池、养殖车间,增氧、温控(以太阳能、空气能、水源热泵、环保型锅炉等建设的加热系统)、水处理设施(包括尾水处理设施),检测检验、在线监控设备,以及用于场区内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

五、项目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按照“申报—批复”的流程开展。

(一)组织申报

各水产养殖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申报主体向当地乡(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申报,各乡(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初审、公示后,于1月17日前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申报文本,申请资金超过100万元的项目需另附项目可行性报告;

3.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4.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平面布局图;

5.项目现状建设前图片;

6.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养殖使用证明,指具有《水域滩涂养殖证》或《不动产权证》,通过流转的还需养殖租赁合同,申请工厂化养殖基地必须提供设施渔业用地批复。

8.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和项目实施情况的声明。

(二)审核批复

1.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对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概算、附件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综合年度资金量、绩效目标等因素,批复立项。

2.组织申报、审核过程,坚持“一个业主、同个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鼓励“同个业主、分年度、持续申报新项目”,防止“重复、多头申报项目”。

3.2023年10月1日后建设的项目方可申报。自立项批复起,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六、项目验收

(一)验收依据

 依据《福建省设施渔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3〕21号)、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项目批复文件、项目申报文本、项目实施工作总结等。

(二)组织项目验收

按照项目建设时限和项目实施单位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由验收专家组和有关人员组成。验收专家组由水产养殖、财务方面的专家组成,水产养殖专家由省、市和外县中级职称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专家人数根据项目资金量大小为3-7人。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项目所在乡(镇)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股站人员为项目验收参加人员,邀请驻局纪检组派员全程监督项目验收。   

验收小组对照项目建设标准、要求逐一验收,验收人员必须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验收的项目认真负责。

(三)项目验收程序

1.业主申请。项目实施单位对照项目建设要求,完成项目申报和批复的各项内容指标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要求项目竣工验收的申请报告,报告应载明项目前期工作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和资金投入情况等,提供完整的项目验收材料,并装订成册。项目验收材料主要包括:

1)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项目验收申请表;

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4)项目实施方案;

5)项目建设图片: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成后对比图片;

6)项目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施工合同、项目工程预算书、工程决算表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价审报告;

7)财务管理与专账: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及项目账簿、报表、原始凭证等 

8)技术合作协议书: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项目必须提供;

9)项目申报材料复印件;

10)营业执照、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11)设施渔业用地批复件、养殖使用证明复印件:包括土地、水域使用权证、养殖租赁合同或农业设施用地批复文件或养殖证等,有效期5年以上。

2.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1)内业:听取项目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全面汇报,查阅项目文档资料,用款单位账簿、报表、原始凭证等,征询项目工作的相关情况。

2)外业:对建设规模、质量和设施数量等内容进行实地核实、测量,考核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3)评议:实地核实验收后,验收专家组进行质询、小组讨论评议,并形成项目验收意见。

3.验收标准

项目建设面积以不大于有效养殖证核定的面积为准。验收采取实地测量,实测面积超过计划任务数的,以计划任务数为准,实测面积不足计划任务数的,以实测数为准。建设标准应符合《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技术要求》(2023)。

七、项目资金管理

(一)管理职责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突出重点、注重引导、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批复、现场验收等工作,会同县财政局开展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资金拨付

1.专项资金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使用,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拨付补助资金。

2.县农业农村局应会同县财政局、项目所在乡(镇)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建设时限、补助资金等,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项目验收组应配备财务人员,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正规票据金额应不少于财政补助资金金额。

3.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应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落实,按照“谁批复、谁负责”的原则,对无法完成的项目要适时予以变更、调整或取消,因项目变更、取消等原因产生的资金结余应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2515号)等要求及时使用。

)项目监督和绩效评价

1.项目实施单位应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保障专款专用,严格遵守相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2.县农业农村局门和县财政局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绩效评价材料报送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财政厅。

3.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等违法行为的,除责令将资金收回财政外,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 

附件:1.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补助标准表(部分)

2.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技术要求(部分)

附件1

 

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补助标准表(部分)

项目类型

补助标准上限

测算方式

工厂化养殖基地--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

400元/平方米

以封闭式循环水养殖池水面积计算。

稻(莲)田综合种养

2000 元/亩

以稻(莲)田面积计算。

 

附件2 

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技术要求(部分)

一、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

1.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系统应在室内建设,其中标准化养殖池水体总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养殖车间以水泥墙或轻钢屋架配彩钢瓦或PVC板或其它新型材料建设,具有隔热、保温或采光功能。标准养殖池以水泥池、玻璃钢或其它新型材料建设。

2.原则上每个养殖车间建有一套循环水系统,包括:水处理系统。进、排、回水管道系统完善,根据需要配备微滤、蛋白分离、水体消毒装置和生物滤池等设施,建设完整的水处理系统。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温控系统。以太阳能、空气能、水源热泵、环保型锅炉等建设的加热系统,或根据需要配备制冷设施,配合水温监测设施调节水温,建立完整的温控系统。

增氧系统。采用高效纯氧加注装置或增氧机,安装氧气锥、高效溶氧器或纳米散气盘等设施设备,具备完善的增氧系统。

水质监测监控系统。安装溶解氧、水温、pH等多参数水质监测监控设施,配置氨氮、亚硝酸氮等常规水质检测设备。

3.建有配电房,根据需要配置变压器、发电机组和高、低压线路等供电设施。建有管理房,配备自动监控设施;场区整洁,绿化较好。

二、标准化稻(莲)渔塘

1.规模:连片规模不小于20亩。

2.塘埂:塘埂面宽不小于60厘米,平均深度不小于60厘米,根据养殖需要和土地属性选择适宜材料建设塘埂。

3.坑沟:坑、沟面积配比可根据养殖品种、地势条件等因素确定,坑、沟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10%。鱼坑、鱼沟建设应根据养殖实际需要选择适宜材料保障相对固化稳定。

4.进排水:每个养殖单元(包括一套鱼坑、鱼沟及所连通的田块)应具有独立的进排水口,进排水管道铺设到位。建有排洪沟。有排放养殖尾水必须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5.其它:根据养殖需要,建设生产管理场所,配备投饵、增氧、防逃防敌害、水质在线监测等设备;电力供给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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