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单位1名执法人员因工作调动离开本单位,现依法注销其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执法证编号
1
光泽县崇仁镇人民政府
邱家军
13070897094
特此公告。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