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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寨里镇2026年补充耕地项目补偿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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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政〔2026〕12  号

寨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寨里镇2026年

补充耕地项目补偿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经镇政府研究,现将《寨里镇2026年补充耕地项目补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寨里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0日

寨里镇2026年补充耕地项目补偿方案

为加强2026年补充耕地项目补偿款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各县(市、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南政规〔2024〕4号)、《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旧村复垦等补充耕地项目补偿款监督管理的通知》(南自然资综〔2025〕5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补偿方案。

一、项目区域

寨里镇2026年补充耕地项目涉及村场。

二、补偿对象与范围

寨里镇2026年补充耕地项目立项批复红线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

三、补偿资金来源:

上级财政资金。

四、补偿依据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各县(市、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南政规〔2024〕4号)、《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旧村复垦等补充耕地项目补偿款监督管理的通知》(南自然资综〔2025〕54号)。

五、补偿标准

本次补充耕地项目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

序号类别青苗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元/亩)补偿费用(元/亩)备注
1耕地水稻1480×1倍1480 
蔬菜4000×1倍4000新增
烟叶3500×1倍3500新增
瓜果(一类)1000×2.5倍2500新增
瓜果(二类)1000×3.5倍3500新增
瓜果(三类)1000×5倍5000新增
甘蔗2000×1倍2000新增
2园地果园(果树盛产期)1070×7倍7490 
果园(果树衰退期)1070×5倍5350 
果园(果树初产期)1070×4倍4280 
果园(果树产前期)1500×2倍3000 
茶园(盛产期)2000×4倍8000新增
茶园(初产期、衰退期)2000×2.8倍5600新增
茶园(产前期)2000×2倍4000新增
瓜果(一类)1000×2.5倍2500新增
瓜果(二类)1000×3.5倍3500新增
瓜果(三类)1000×5倍5000新增
甘蔗2000×1倍2000新增
序号类别青苗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元/亩)补偿费用(元/亩)备注
3林地一类经济林(盛产期)1070×7倍7490 
二类经济林(衰退期)1070×5倍5350 
三类经济林(初产期)1070×4倍4280 
四类经济林(产前期)1500×2倍3000 
幼龄林(一至三年)920×2倍1840每亩株数达150株以上,株数达不到要求的,按株数比例补偿
幼龄林(四至七年)1040×2倍2080
幼龄林(八至十年)1220×2倍2440
中龄林(杉+珍)6771×60%4063每亩株数达100株以上,株数达不到要求的,按株数比例补偿
中龄林(松+阔)4838×60%2903
近、成、过熟林(杉+珍)6771×30%2031每亩株数达50株以上,株数达不到要求的,按株数比例补偿
近、成、过熟林(松+阔)4838×30%1451
毛竹林一类2000×2倍4000每亩160株以上,平均眉径9cm以上
毛竹林二类1500×2倍3000每亩120-159株,平均眉径7-9cm
毛竹林三类1000×2倍2000每亩0-119株,平均眉径7cm以下
4有养殖水面及滩涂鱼塘1480×1倍1480 
备注:1.疏林、灌木林的林木补偿费按用材林同类林木标准的50%补偿,特种用途林、防护林的林木补偿标准按用材林同类林木补偿标准的4倍补偿。2.瓜果包括西瓜、香瓜、哈密瓜等水果瓜。3.经济林包括果树林、食用原料林、林化工业原料林、药用林、其他经济林。4.松杂林、杉林成材林砍伐材积归承包经营者收益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5.未列入本标准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可由征迁实施单位依据评估价和议定价格等有关标准使用。6.征用国有土地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参照上述补偿标准,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本次补充耕地项目涉及人工种植零星果木及花卉补偿标准

序号名称补偿标准(元)备注
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1柑桔15010050101.一类指已产果(盛果),树高2.0米以上,树冠覆盖直径在2米以上。2.二类指初果、衰果,树高在1.1米以上,树冠覆盖直径在1米以上。3.三类指未产果,树高在1.09米以下,树冠直径在40cm以上且种植时挖种植坑不小于50cm×50cm。4.四类指种植未超过1年,树干基部(离地面20cm处)小于2cm或未挖50cm×50cm种植坑或种植在树荫下、草丛灌木丛中、屋檐下石渣上等不能成长为正常果树的。5.凡树高超过3.5米,树冠覆盖直径超过3.5米高产果树可增加50%补偿。6.凡种植后未正常管理或种植间距小于3.5米的果树酌情按20%-80%补偿。7.在上述规格之外的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补偿。
2桃子1501005010
3油茶1501005010
4东魁杨梅50030012020
5杨梅(不包括东魁杨梅)3002008010
6梨树1501005010
7柿子1501005010
8李树1501005010
9枣树2501506010
10葡萄2501506010
11枇杷3002008010
12锥栗50030012020
13板栗(不包括锥栗)3001505010
14其他杂果1501005010
序号名称补偿标准(元)备注
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15樟树(乔木绿化树种)30015050101.一类指胸径在10-20cm。2.二类指胸径在5-10cm。3.三类指胸径在3-5cm。4.四类指胸径小于3cm。     5.阔叶树:指木荷、苦楝、青冈栎等其它一般用材树种。                6.毛竹一类指胸径在9cm以上;二类指胸径在7-9cm;三类指胸径在4-7cm;四类指胸径小于4cm。7.成片小径竹,按实测面积计算,补偿标准按相应规格等级的毛竹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8.在上述规格之外的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补偿
16杉、松、阔(一般用材树种)100603010
17棕树80402010
18毛竹(根)2015105
19人工小径竹10852
20乔木花卉2001002010如白玉兰、广玉兰、南洋杉、紫径6cm以上、冠幅2.0m以上;二类指树高2.5-3.5m、胸径3-6cm、冠幅1.0-2.0m;三类指树高1.5-3m、胸径1.0-2.0cm、冠幅0.6-lm;四类指树高0.8-1.0m。在上述规格之外的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补偿。
序号名称补偿标准(元)备注
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21一等木本花卉15050205如桂花、茶花、木兰、含笑、杜鹃、茶梅等。一类指胸径6cm以上、冠幅2.0m以上;二类指胸径3-6cm、冠幅1.0-2.0m;三类指胸径1-3cm、冠幅0.6-1.0m;四类指树高0.6-1.0m.在上述规格之外的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补偿。
22二等木本花卉(灌木)5030103如桅子花、扶桑、无花果、月季、玫瑰、铁树等。一类指树高1.5m以上,冠幅1m以上;二类指树高0.8-1.5m,冠幅0.5-lm;三类指树高0.7-0.8m,冠幅0.4-0.5m;四类指树高0.7m以下,冠幅0.4m以下。在上述规格之外的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补偿。
23龙舌兰、剑麻等草本花卉301050一类叶覆盖直径1.5m以上;二类叶覆盖直径1m以上;三类叶覆盖直径0.9m以下。在上述规格之外的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补偿。

五、补偿方式:货币补偿

六、发放流程

本次地面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按照《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旧村复垦等补充耕地项目补偿款监督管理的通知》(南自然资综〔2025〕54号)的有关规定程序,由寨里镇人民政府直接转账汇入被补偿人银行账户内。

寨里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印发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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