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汛前防汛问题隐患排查整治
闭环管理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乡(镇)公路站:
为做好我县交通系统汛前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减少和避免暴雨、台风、洪水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根据防汛相关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汛前防汛问题隐患排查检查方案》,请遵照执行。
光泽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汛前防汛问题隐患排查检查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汛前汛期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1、各乡镇公路站应按“行业牵头、分级管理、属地监督”和“谁建设,谁负责”的工作要求,统筹开展汛前自然灾害防汛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原则,压实问题隐患排查检查工作责任,确保问题隐患“可跟踪、可溯源、可追责”。
3、建立落实各类问题隐患“排查、建单、通报、整改、验收、销号”责任落实全流程闭环管理。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6年9月底。
三、排查检查主要内容
(一)责任落实情况
1、市、县防汛工作指令执行落实情况;
2、县交通运输行业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汛责任人履职情况,健全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各项工作机制,保障有序有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3、防汛、备汛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二)防汛、防台风、备汛应急队伍、物资体系建设情况。
1、完善防汛、防灾安全管理机制;与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预警信号或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等级相衔接的停工、停运、公路应急管制、人员避险启用以及部门抢险救灾联动应急机制建设情况;
2、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设备建设情况,各乡镇公路站要及时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台账;
3、应急队伍及从业人员培训、救援处置应急演练情况。
(三)防汛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情况。
局各股室,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防汛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台账,全面加强防灾风险管理,重点内容包括:
1、公路、桥梁、公路在建工程方面。
(1)有无制订防汛地质灾害的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应急队伍、应急物资、防汛工作措施及开展情况;
(2)公路桥梁、公路在建工程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桥、易受灾地段、简易工棚、铁皮屋、泥砖房、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台账及布控、防护设施落实情况;
(3)公路在建工程高边坡、临水临崖、高支架、高填方、高空作业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4)公路在建工程工人居住宿舍、用电、危险用品存放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2、道路运输方面。
(1)有无制订汛期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应急车辆及物资、防汛及救援工作措施及开展情况;
(2)汽车站、停车场、候车室、充电桩、广告牌及悬挂物隐患排查情况;
(3)及时掌握天气动态信息和车辆运行动态,和各条线路道路状况,在台风、暴雨来临前应组织力量开展检查,落实各项防台防汛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可能受台风、强降雨影响的隐患路段要加强巡查及密切关注,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及时向驾驶员及相关部门发布预警通知,督促其提早部署防范工作,要督促驾驶员立即将车辆停放到安全地段,防止事故发生。
(4)要密切监控、排查可能受影响的运行线路,进入防台防汛准备阶段,加强监控,及时通知各受影响的车辆,密切注意台风动向,随时做好安全避风准备,落实各项防台安全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联动单位(120.122.110等)的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3、驾驶员培训机构方面。
驾培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驾培场地周边地质状况、排水畅通情况、学员聚集地安全保障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及时掌握最新气象信息及道路通行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训、场训及时停止;培训场地、车辆防汛、防暴雨安全保障措施情况;教练员、学员安全警示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情况;汛期教练车动态监控及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企业汛期值班值守工作情况。
4、机动车维修企业方面。
l、维修企业临山边是否存在地质灾害点情况;2、维修企业临河地势低洼是否存洪水泛滥情况;3、维修企业宿舍、厂房是否存在危房情况;4、维修企业厂房电线是否存在老化破损情况。
四、整改落实
(一)落实台账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一般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含排查、抽查、核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内部通报(或教育)清单,以备核查。
(二)落实隐患整改
各有关部门对排查、抽查、核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能“立行立改”的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并及时反馈;无法第一时间整改的,要及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积极推进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排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并在排查抽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下发通报或意见。
重大隐患要及时向社会公开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办单位、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等,汛前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应急度汛方案或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涉及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人,设立警示标识牌,落实巡查排查、监测预警、转移避险等工作机制。
(三)明确整改责任
各整改单位要按照排查、抽查、核查通报或意见,积极落实整改和验收工作,要按照“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原则,落实各类隐患整改验收、闭环管理职责。整改单位完成问题隐患整改后,要第一时间将问题隐患整改报告报送原排查或抽查、核查单位复核。排查或抽查单位在收到问题隐患整改完成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对重大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复核,要按照“谁复核、谁签字”原则,由原排查或抽查组长签字确认。
五、规范管理
(一)采取高压措施
对排查、抽查、核查和问题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各排查、抽查、核查组要采取发提示函、通报或督办函等方式,压实各有关部门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清零;要落实问题隐患整改“四不放过”,各有关部门或整改项目单位,要对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做到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被通报不放过、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培训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对超过期限未完成整改或复核仍存在隐患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成立农村公路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张振勇局长兼任,副组长:赵星明、黄正龙、沈赟,成员:张威、林赟、傅继伟、高其荣、江建、邓文亮(联络员:翁景怡,值班电话:0599-8021711)。
下设应急抢险组、交通运输组、信息报送组、后勤保障组:
(1)应急抢险组:组长:赵星明,组员:高其荣、邓文亮。
(2)交通运输组:组长:黄正龙,组员:林赟、江建。
(3)信息报送组:组长:沈赟,组员:傅继伟、翁景怡。
(4)后勤保障组:组长:张威,组员:黄晖、曾珺。
(三)调动各方力量
各乡镇公路站要统筹做好核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力量的优势,全面加强各乡镇汛前汛期隐患排查、清单管理、督查整改、复查销号4个环节监管。重大问题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区域内群众生命安全的,应当责令管制管控,并报告属地政府,必要时要撤出危险区域内群众。
(四)完善工作档案及信息报送
各单位开展防汛问题隐患排查、抽查、核查、整改、复核等工作要形成全链条完整的档案,以便备查。排查、抽查形成的通报、反馈函、提示函等材料要报送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上述各类档案、通报材料、提示函、反馈函、督办函、汇总表等材料将作为追究防汛问题隐患排查、抽查、核查、整改、复核等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核实依据和关联线索,材料未按规定报送或抄送相关单位的视同工作未开展或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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