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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封顶线的通知
光泽县政府门户网站 www.guangze.gov.cn   2010-01-21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点击率: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新农合定点医疗单位:
  
  根据《福建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0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卫农社[2009]192号)及《南平市卫生局、财政局转发省卫生厅、财政厅补偿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卫[2009]224号)文件精神,我县新农合参合农民年度内住院累计可获得最高补偿封顶线从4万元调整到6万元,请认真做好宣传,并抓好落实。
  
 

光泽县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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