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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解读
在线访谈
访谈时间:2016-02-26 09:30 访谈嘉宾:县卫计局领导 访谈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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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2016-02-26 09:30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光泽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特别邀请了县卫计局领导做客“在线访谈”,围绕大家关注的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方面的问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您,同时也请各位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 网友 2016-02-26 09:31
        我们县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一体化的?
  • 县卫计局领导 2016-02-26 09:34
        我县是从2016年起正式实施南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一体化,实现“五统一”,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缴费标准,统一药品目录、统一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结算办法,同时,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现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 网友 2016-02-26 09:35
        您好,请问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是哪些?
  • 县卫计局领导 2016-02-26 09:37
        参保对象为凡我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保(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不得重复参保)。
  • 网友 2016-02-26 09:40
        请问城乡居民医保是如何缴费?
  • 县卫计局领导 2016-02-26 09:44
        缴费方式一:参保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区居委会现金缴费;方式二:往年已办理参保费代扣代缴的仍可将参保费用足额存入社保卡,通过银行账户直接划缴;方式三:尚未办理代扣代缴的,可到信用社各营业网点签订委托代扣医保费协议,将参保费足额存入缴费指定帐户。
  • 网友 2016-02-26 09:47
        您好,请问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和时限、保障期限是什么?
  • 县卫计局领导 2016-02-26 09:51
        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120元/人/年(含学生及未成年人),各级政府补助410元/人/年,共计530元/人/年。统一缴费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1月20日。保障期限: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办理住院报销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止。办理特殊门诊报销时间统一为2016年6月、12月两个月。
  • 网友 2016-02-26 09:56
        请问有哪些人可以享受免缴个人参保费?
  • 县卫计局领导 2016-02-26 09:58
        免缴个人参保经费的对象为:城镇低保户;城镇持有二级以上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革命“五老”。他们所需参保费用由政府部门代缴,其他参保对象须全额自行缴交。
  • 网友 2016-02-26 10:00
        您好,请问居民在南平市内的医院住院该怎么报销?
  • 县卫计局领导 2016-02-26 10:01
        参保居民在南平市范围内的医院住院治疗,需要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住院分娩还需携带生育服务证。出院时在所就诊的医院收费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 网友 2016-02-26 10:05
        请问居民在南平市以外的医院住院该怎么报销?
  • 县卫计局领导 2016-02-26 10:08
        参保居民在南平市范围外的医院住院治疗,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1、疾病诊断证明;2、出院小结;3、长、短期医嘱单复印件;4、住院发票原件;5、医疗费用汇总清单;6、社会保障卡或合作医疗证;7、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办报销手续的,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8、患者本人或代办人的本地信用社银行卡(社保卡)复印件1份;
  • 网友 2016-02-26 10:13
        您好,请问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县卫计局领导 2016-02-26 10:17
    报销标准如下:
    1、住院补偿标准。参保城乡居民发生住院费用时,在起付线以上政策范围内部分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补偿。
    项目
    医疗机构 
    起付线(元)
    补偿比例(%)
    封顶线( 万元 /年)
    乡镇卫生院
    0--100
    ≤500元
    >500元
    10
    70
    90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400
    80
    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600
    60
    市外医疗机构
    800
    50
    2、普通门诊报销标准。
    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杭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妇幼院及试点村卫生所。普通门诊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就诊费用按范围内费用的70%给予报销,单次报销限额30元,封顶200元/人•年。(村卫生所单次报销补偿比例为政策范围内费用的40%,全年门诊补偿封顶线为50元)。
    3、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标准。
    参保居民如患有 高血压、糖尿病、支气管哮喘等21种特殊病种,经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与参保地同类定点医疗机构相应的报销补偿比例,不设起付线,封顶线最低3000元,最高可报4万元。
  • 网友 2016-02-26 10:20
        您好,请问如果患有特殊病种该怎么申请报销?
  • 县卫计局领导 2016-02-26 10:23
        参保居民若患有特殊病种可按以下程序办理申请:高血压(Ⅱ期以上)、糖尿病在乡镇卫生院及以上的医疗机构申请,其他特殊病种需提供县级医疗机构主治医师(含)以上专科医生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能够证明该病种的主要病历、检验检查、治疗材料、门诊医疗费用发票、门诊费用清单、患者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合作医疗证或社保卡到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 网友 2016-02-26 10:27
        您好,请问参保缴费期后出生的新生儿怎么参保?
  • 县卫计局领导 2016-02-26 10:30
        凡是2016年度出生,出具了出生证明的新生儿,按照出生证明中的姓名,以个人身份予以登记参保及报销补偿;对尚未及时领取出生证明的新生儿,以其父之子或其母之子身份予以登记参保;若其父母均不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则在办理完出生证明后再进行参保登记。新生儿参保不受缴费时间限制,且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保费用即可免费参保。
  • 主持人 2016-02-26 10:31
        刚才,各位网友提了很多很好的问题,局长也与网友们进行了积极热烈的互动交流。由于时间原因,网友们提出的问题不能一一作答,如果网民朋友对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相关政策还有什么问题,可以通过中国光泽网等多种渠道反映,我们将尽力给网友们作出满意的答复。非常感谢局长能来到光泽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同时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本次访谈到此结束,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