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压实“四方责任”,科学精准做好2022年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防止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感染,现就做好我县疫情防控期间清明祭扫工作通知如下:
一、暂停天宁仙园清明祭扫活动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存在较大传播扩散风险。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巩固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暂停光泽县殡仪馆(天宁仙园)现场祭扫,由公墓工作人员为每个墓位进行清扫。为避免在外乡亲因返乡发生感染风险,各乡镇、村(居)要广泛动员在外的亲人、朋友暂不返乡祭扫,倡导市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祭扫方式,通过居家追思、网上献花、委托祭扫等方式缅怀逝者、祭奠先人。
二、加强城乡祭扫防控管理
各乡(镇)、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方案,认真做好农村散葬坟墓的祭扫管理,落实好清明节祭扫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引导群众自觉暂停在祠堂、祖厝等场所进行聚集性祭祀活动,做到不聚集、不聚餐。要建立县、乡、村信息沟通渠道,第一时间掌握丧事办理的有关信息,严防祭祀用火、交通安全和疫情防控,倡导生态安葬,防止乱埋乱葬,强化村(居)源头管理。
要大力倡导文明祭扫方式,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要引导群众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三、强化组织领导部门联动
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县民政、公安、卫健、城管、市场监管、林业、应急、交通运输、工信商务、宣传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清明节期间祭扫防控督促检查指导,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提供物资和力量保障,积极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县民政局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殡葬服务单位做好管控服务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积极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县公安局要协助各殡葬服务单位和各管控点维护好秩序,对不听劝导、寻衅滋事等行为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制止和处罚。县卫健局要组织人员协同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和医疗处置。县城管局要积极协助各殡葬服务单位和各管控点,依法查处占道经营祭品行为。县市场监管局要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劝导商家减少销售祭品,依法依规查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县林业局、应急局、交通运输局要做好殡葬服务机构、山林等的安全防火和交通安全工作。县工信商务局要落实测温枪、口罩、防护服等物资保障。县委宣传部要通过广播、电视、微视频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公益宣传,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共同配合做好清明期间的疫情防控和社会安全稳定工作。
为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落实,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3日至5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全县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参照落实,建立清明节专人值班和祭扫情况日报告制度,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向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汇报。
光泽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2年3月29日
政务新媒体矩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