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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下拨2020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公示
2022-06-23 15:49 来源:光泽县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各农村客运企业:

根据《福建省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6〕61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60号)及《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统筹发放工作的通知》(南交运〔2019〕19号)等文件精神,明确了本年度资金:1、补助资金的80%,按照辖区各客运企业农村客运车辆上年度实际运营月数、核定座位数、车辆数等制定分配方案,进行发放。2、统筹补助资金20%,进行第二次分配,首先用于未通客车建制村的通客车补贴(建制村100%通客车工作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其次用于部分冷僻偏远线路的持续运营、乡镇学生周末班车运输保障以及应急运力调剂等方面的补助。以此,特制定分配方案如下:

2020年我县农客车辆数47辆,在册车辆核定月座位数之和6441,2020年发放的农村客运成品油补助资金总额111.88万元,将资金总额分为二部分,第一部分资金总额的80%(111.88万元×80%=89.504万元)按三家企业公司在册车辆核定月座位数比例分配:其中武夷股份光泽分公司77.567万元(在册车辆核定月座位数5582),公共交通公司1.126万元(在册车辆核定月座位数81),建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0.811万元(在册车辆核定月座位数778);第二部分资金总额的20%(111.88万元×20%=22.376万元)作为企业统筹资金,按三家公司在册车辆核定月座位数比例分配:武夷股份光泽分公司19.392万元,公共交通公司0.281万元,建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703万元。第二部分资金作为扶持冷僻农村客运线的补贴和农村客运运力调剂等使用,企业应制定统筹资金使用规定,使用统筹资金应向光泽县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具体拨付工作并建立健全企业统筹资金使用台账。

现按分配方案下拨给你们,请及时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有关规定,实行款专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

 

               光泽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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