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闽委农办【2020】2号)文件精神,对照《福建省示范家庭农场创建管理办法》,我县经家庭农场自愿申报、对照评选,拟推荐光泽县桥亭兴明家庭农场、光泽县川泽家庭农场、光泽县众心农场等三家家庭农场参评2022年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致电,电话:7925549。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