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经函[2022]295号)文件的要求,我县经合作社自愿申报、对照评选,拟推荐光泽县联农农业专业合作社、光泽县沃纯然种植专业合作社、光泽县嘉禾种植专业合作社、光泽县才远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四家合作社申报2022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致电,电话:7925549。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