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内容
(一)开展起重机械制造环节监督检查。以是否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为重点,对辖区起重机械制造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无证(或超范围)生产、无型式试验报告(证书)以及举报投诉经核实存在严重问题或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二)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查。结合今年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机构能力条件不能持续保持、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不按标准规范要求对车辆进行检测、未经检验出具检测结果或出具不实检测结果、篡改检验检测数据或参数,以及用其他车辆替代受检车辆进行检验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在检查中负责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保持的监督检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处理。(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的检验数据核查,对检查中发现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对伪造、虚假排放检验行为,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理。)
(三)开展电动车销售专项检查。根据《南平市电动车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我县从事电动车经营市场开展监督检查。以电动车销售的市场主体,包括售后服务点、在乡镇设立的二级代理商或代销点为重点,对辖区内否实行分区销售、实名购车、并建立进销货台账管理制度,是否销售原车与CCC认证不一致的电动车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处理,坚决清除安全隐患。
二、时间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9月15日前)。要结合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制定具体方案,确定检查对象,积极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二)检查整治阶段(11月10日前)。要积极配合当地安委会开展“道路交通百日攻坚”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起重机械制造环节及机动车检验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0日至11月20日)。要对此次检查工作认真总结,提炼固化有效经验做法,及时交流推广,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工作,认真筹划、密切协作、力求实效,切实履行检查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杜绝检查过程中敷衍了事、走过场、走形式。
(二)注重协调,整合力量。要联合相关部门,整合监管、执法力量,依托技术机构专业支持,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开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要高度重视举报、投诉信息,对系统性风险科学施策,从机制上降低违法违规案件发生的概率;要加强智慧监管,注重信息化手段的支撑作用,提升监管效能。
(三)落实责任,严肃查处。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协调互动,顺利完成监督检查任务;要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光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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