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关于修订《崇仁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场),乡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现对预案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崇仁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 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8日
崇仁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新冠肺炎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的要求,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做好我乡疫情防控与处置工作,提高新冠肺炎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和《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5版)》《南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南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5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坚持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压实四方责任,统筹协调和部门协同,强化区域联动、部门联动和上下联动。
坚持预防为主,人物同防。扎实落实“外防输入,人物同防”各项防控措施,增强防控成效。
坚持依法依规,科学精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不断调整工作重点和方式,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歼灭战。
坚持分级分类,有序防控。分级分类做好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属地管理,精准施策,有序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新冠肺炎的预防,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等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2.1 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我乡防控工作形势,制定有关防控政策,采取相应重大工作措施。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黄世良 乡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高丽萍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 组 长:李 雄 乡党委宣传委员
成 员:李 晨 乡人大主席
高 飞 乡党委副书记
官建文 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叶 成 乡党委组织委员
郑宏铿 乡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章 颖 乡党委统战委员、政府副乡长
杨建华 乡党委政法委员
张 勇 乡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高 琦 乡政府副乡长
王 隆 乡执法大队大队长
梁景睿 乡卫生院院长
黄正旺 止马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黄雅婷 乡妇联主席、宣传干事
林正晟 乡团委副书记、宣传干事
龚 微 乡团委大学生志愿者
官道辉 乡中心小学校长
刘建辉 乡实验学校校长
黄庆福 崇仁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吴建华 金陵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高 晨 砂坪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邱献国 大洋坪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吴火龙 共青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吴仁福 儒堂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雷金发 洋塘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吕裕平 汉溪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肖伦方 王文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王命雄 严婆桥农场党支部书记、场长
黄雅清 六洲基地党支部书记
陈庆华 上石农场场长
2.2 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指挥长由乡政府乡长高丽萍担任,副指挥长由宣传委员李雄担任。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交通检疫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组织纪律保障和督查组、社会维稳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调整。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具体任务,调度协调各方面防控工作并进行督导检查。成员单位:党政办、组织、宣传、统战、项目办、卫健办、民政办、建设站、应急办、平安办、财政所、崇仁卫生院、崇仁中学、崇仁中小、崇仁派出所、崇仁林业站、市场监管所等。
2.3各工作组和工作专班组成与职责
2.3.1综合协调组(指挥办公室)
组 长:李 雄
成 员:傅晓丹、龚 微、何 英
综合协调组设在乡党政办,由傅晓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龚微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调度协调各村、乡直单位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乡党委政府重点任务;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信息。承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文件流转、会议活动组织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3.2疫情防控组和医疗救治组
组 长:李 雄
成 员:梁景睿、龚微、肖廷林、邱金鹰
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设在崇仁乡卫生院,由梁景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肖廷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和诊疗技术措施;储备充足防护物资,坚决防止院内聚集性疫情发生;指导各村(场)、乡直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相关培训;对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定期测量体温;做好环境消杀工作;加强对卫生院、卫生所医务人员、村医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技术和防控培训。完成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3.3交通检疫组
组 长:高 飞
成 员:杨 阳、徐浩然
交通检疫组设在乡公路站,由杨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交通检疫各项措施,做好道路运输、交通工程等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县交通检疫组推送的境外入光人员信息的传递和跟踪落实;组织协调人员“点对点”转运及物资运输运力保障工作。规范辖区内快递行业防控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做好健康防护。完成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3.4信息宣传组
组 长:李 雄
成 员:林正晟、黄雅婷
信息宣传组设在乡党政办,由林正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发布疫情与防控工作动态;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跟进防控工作进展、国内外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网络和社会舆情监测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相关信息,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事实;宣传新冠肺炎防病等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完成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3.5后勤保障组
组 长:高 琦
成 员:傅晓丹、江莉玲、何英、吴薇
后勤保障组设在乡党政办,由傅晓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及时了解防控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库存及资源保障情况,协调防控应急物资储备、运输等方面事宜;落实防控物资储备及疫情防治所需经费保障;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加大对重点场所,特别是农贸市场禽类、野生动物等交易的监管力度。及时汇总整理并反馈保障工作信息。完成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3.6组织纪律保障和督查组
组 长:郑宏铿、叶成
成 员:林湘湘、吴伟情
监督检查组设在乡纪委监委,由林湘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督促各乡直单位、各村(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党员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英勇奋斗;加强疫情防控执纪问责,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和乡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从严查处;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迅速推动问题整改;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负责对上级领导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以及各单位各村责任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和运行、遏制疫情传播扩散、医疗救治服务、物资储备、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等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组织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影响防控工作的单位和相关人员,提出问责建议。完成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3.7社会维稳组
组 长:杨建华、张 勇
成 员:吴达冬、梁冬冬
社会维稳组设在崇仁派出所,由张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安全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确保辖区运行安全有序,社会和谐稳定不受疫情影响;负责协助做好与疫情有关的检验检疫和隔离控制工作;协助做好重点人群的摸排和体温检测工作;依法妥善处置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2.4各相关部门、村工作职责
2.4.1崇仁乡卫生院: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组织医疗救治深入各村(场)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开展抗病毒药物等医药用品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品种、数量,做好医疗物资储备工作和医疗防疫力量的组织准备工作;组织医务人员到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回)来人员家中,开展上门服务,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医护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自我防护能力;落实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网络直报,及时上报疫情信息;第一时间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并持续开展卫生防护知识普及工作;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充实防控期间值班力量,保证应急值守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反应及时;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照乡党委政府安排部署,依法及时发布乡内疫情信息。
2.4.2文化站:负责制定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全方位、多渠道向群众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教育引导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发布告市民一封信,确保防控知识进村入户;主动开展舆情收集、研判和报告,每日开展舆情监测;主动开展舆情收集、研判和报告,加强正面舆论引导,主动客观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问题,协调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传播造谣等行为。
协调配合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前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学校教育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督促学校落实开学后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做好教室、寝室的通风和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加强监管,引导中小学生不参加社会机构等部门举办的比赛、展示、评比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暂停组织各类大型文体活动,防止大规模人员集聚。
2.4.3崇仁派出所: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现场控制、强制隔离等措施;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问题,严厉打击传谣造谣等行为;主动开展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回)来人员线索摸排;适时启动疫情防控临时卡口;打击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2.4.4财政所:负责落实防控物资储备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所需经费保障。
2.4.5公路站:负责督促崇仁乡公交车要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组织医疗救治药品、器械等应急防控物资的紧急交通运输协调工作;配合医务人员做好公交车司乘人员的体温检测;协助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协助提供密切接触人员信息。
2.4.6崇仁动(植)物疾病防控中心:负责家禽家畜养殖的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
2.4.7应急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检查督导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向乡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2.4.8崇仁林业站:负责规范野生动物养殖,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贩运、交易行为;开展野生动物及野生活禽市场监管工作。
2.4.9市场监管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商店、餐馆、个体经营户等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负责开展聚集性就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生鲜家禽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生鲜家禽产品经营者严格落实台账登记等各项管理制度,所经营产品应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确保来源合法、可追溯;开展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处置工作;协助林业站开展野生动物及野生活禽市场监管工作。
2.4.10统战办:通知各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停止开放等控制人流,不举办宗教聚会等集体活动。
2.4.11各村(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新冠肺炎综合防控工作,疫情发生时,根据乡党委政府的部署,启动本级应急预案中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辖区内各村小组落实新冠肺炎防治措施,并按国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应急响应标准,针对三种情形和防控策略,充分发挥网格长能力,地毯式管理,联防联控,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
3.疫情防范与应急措施
根据国家、省、市、县分区分类防控指导原则和国家、省、市、县防控部门关于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指导意见,结合当前防控工作实际对应急响应等级标准进行调整,并实行按疫情严重程度分高、中、低风险区域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应急响应措施,高、中、低风险地区标准以省、市、县实时动态公布的疫情分区分布为准。根据需要评估启动调整较大级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县级应急响应分4级。
3.1 国内出现病例,本省未出现
3.1.1成立防治领导小组,协调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定期组织会商,及时分析疫情形势,研判风险。
3.1.2根据国家、省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疗方案和防控方案等,不断完善全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方案与工作流程。
3.1.3各村(场)按照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组织准备、人员准备、物资准备。
3.1.4崇仁乡卫生院在常规疫情监测基础上,强化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转运、个人防护、院感控制等技术培训,提高一线医务人员病例发现、排查、报告能力。
3.1.5乡动(植)物疫病防控中心在上级部门专业指导下,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及时报告;加强活禽源头管理,查出在人员密集区从事活禽销售或现场屠宰行为。
3.1.6乡派出所、公路站、安办、防控办等部门加强沟通与配合,严厉打击非法活禽交易和非法饲养家禽行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3.1.7乡民政办、应急办、防控办、卫生院、安办、项目办、公路站、财政所做好应急物资和防护物资储备等准备工作。
3.1.8崇仁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开展因病缺课监测。
3.1.9乡宣传办、卫生院等积极宣传新冠肺炎防病等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3.1.10乡纪检、防控办、安办、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卫生院、各村(场)卫生所、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督导检查,督促落实有关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
3.2 本省出现疫情,本市未出现
当我省启动省级应急响应(省级应急响应另分四级),我市无疫情情况下,按照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具体防控工作:
3.2.1 激活应急指挥体系。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全面激活,各个工作组组长、成员都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启动工作机制,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人员在岗在位,全面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3.2.2 立即开展摸排管控。按照疫情管控时间节点连夜排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和涉疫地区入南人员,分级分类落实管控措施。对省重点人群健康信息管理系统下发的“八同专项”(与阳性感染者同旅馆、同就餐、同小区、同景区、同消费、同车厢、同航班、同扫码)和密接、次密接及“潜在密接”的线索,要统筹“三公(工)一大”工作专班力量,按照省上要求在6小时内摸排管控到位,并及时反馈。摸排出的人员都应按规范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初次核酸检测结果要在4小时内上报。随着疫情发展态势,相应调整应对措施。
3.2.3 做好核酸检测和数据推送。全乡商店、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从业人员立即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并上报检测结果。做好大数据的对接推送工作,以最快速度开展摸排工作。
3.2.4强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落实“四早”要求,收集学校、卫生院、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建立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疫情线索,发挥村(场)疫情防控主阵地作用,实施精准排查。
3.2.5 做好应急能力各项准备。做好核酸检测和流调工作准备,确保检测物资充足、人员队伍到位。
3.3本市或本县出现输入性病例
在落实好前两项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3.3.1按照市政府发布的应急级别,做好应急响应措施。
3.3.2疫情处置。乡卫生院依照有关方案,加强院感控制和技术力量,加强病房、器械消毒和医疗废物管理,严防院内感染事件发生。卫生院、派出所、防控办、各村(场)等依托“三公(工)一大”机制,根据需要,配合县级疾控中心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查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感染来源、暴露史、接触史等流行病学相关信息,做好密接、次密接的排查,防范疫情的蔓延和传播,同时,调查人员要严格按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乡卫生院、防控办、各村(场)要加强密接、次密接追踪,原则上对病例的密接、次密接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卫生院做好标本采集工作,严格要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在重大突发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加强生物样本资源及相关科研活动管理物通知》等相关生物安全规定,开展病例生物标本采集、运输、处置、使用等活动。各村(场)组织开展网格化管理,加强疫情排查管控,做好信息报告与管理,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规范报送相关信息,并注意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3.3.3社会防控
乡宣传办在乡政府授权下发布预警信息,向公众发出健康风险提示,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崇仁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晨检制度,做好室内通风、消毒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对有发热、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人员及时报告,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4 本市或本县出现输入性病例可能引起续发病例
3.4.1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做好应急响应措施,定期召开工作会商会,依授权发布疫情信息。
3.4.2疫情处置。根据县新冠肺炎预防控制专家组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落实相关防控要求。
3.4.3社会防控。乡派出所、公路站、防控办在各村(场)路口设置发热留观处,启动健康检疫,对出入本乡人员开展体温登记和“三码联查”,发现发热病例时,进行流行病学史询问,观察是否咳嗽、呼吸急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做好可疑病例发热留观和登记,及时报告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至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随行医务人员和司机做好二级防护,转运后做好消毒工作。
乡党政办对本单位因病缺勤人员开展登记。
乡防控办、卫生院、各村(场)扩大应急监测范围,及时发现本村(场)感染个案,减少各村(场)病例,延缓各村(场)传播。
乡防控办、卫生院、重点加强市场、商店、学校等人群密集场所的聚集性肺炎病例监测,防止出现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
3.5 本乡出现持续传播蔓延
在落实好上述所有措施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指令,做好相关工作,落实以下措施:
3.5.1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上级应急响应等级,采取停工停课、限制人员聚集等强制性措施。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持物价稳定。
3.5.2乡防控办、卫生院、派出所对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病例及时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主动搜索,力争早发现,早调查,早处置,控制疫情的强度。防控办、安办、文明办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和全民卫生知识宣传。防控办、安办、民政办、各村(场)加强学校、超市、农贸市场、敬老院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监测和管理。建设站要禁止圩日集市,统战办禁止庙会等人员聚集活动,安办督促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消毒制度。
3.5.3乡卫生院加强和充实的医疗救治能力,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健康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崇仁乡中心卫生院、村(场)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指导患者、密接、次密接家庭做好通风、消毒、生活垃圾消毒等处理工作。
4.应急响应的级别调整或终止
根据疫情进展与防控需要,由省、市、县防控专家组评估,经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发布应急响应调整或终止。
5.应急保障
乡防控办、财政所、卫生院要积极争取县政府防治专项经费,合理安排各项防范与应对工作经费,积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病例救治、检验检测、现场处置等经费保障。
6.其它支持
实施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若拒绝合作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申请公安部门协助采取必要的控制传播措施。乡宣传办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公众正确对待病人、密切、次密接,避免歧视。
7.预案制定与修订、解释和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崇仁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发布。乡直单位、各村(场)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方案或预案。
本预案将根据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方案的调整,适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本预案由崇仁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崇仁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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