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南财规〔2022〕2号),市级设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资金,下达我县2018-2020年市本级财政定向投入经济组织资金1200万元的所得收益62465.78元,用于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等监测帮扶对象因遭受大病、重灾或突发性事件的补助及子女考上大学补助。经乡镇申报及入户调查,拟将该收益金拨付给以下脱贫户(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599-7922665 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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