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地价管理,完善科学的地价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准地价对土地市场的调控作用,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办〔2022〕2号)要求,对我县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了修订更新。现将修订后的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实施,并作如下说明:
一、本基准地价技术方案严格遵循《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行业标准及《福建省城镇基准地价修编技术方案》的要求编制。
二、本基准地价可作为光泽县城区及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转让价格的评估依据,可作为土地有偿使用税费和土地增值收益计算的参考依据,可作为政府制定管理和投资决策的依据。
三、本基准地价不得直接作为土地交易和抵押的实际价格,实际土地交易价格应按宗地地价另行评估确定。
四、本轮基准地价修编评估期日为2022年1月1日,标准容积率商业服务业用地2.0、居住用地2.0、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2.0,其他用地类型的标准容积率为1.0,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五、基准地价年期。本次修订更新基准地价各类用地价格是指各种类型土地用途的法定出让土地最高使用年限的土地价格。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其他用地类型50年。
六、同一级别土地价格调整幅度是指基准地价内涵下宗地微观区位及个别因素正常波动范围下基准地价的修正幅度,原则上在修正系数范围之内,个别影响地价的因素超出正常范围时,可作适当调整。
七、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根据地块所在土地级别按其市场评估地价的40%缴纳土地出让金。但下列两种情况除外:
1.居民个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住宅用地补办出让根据地块所在土地级别按其基准地价的40%缴纳土地出让金。
2.居民个人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根据地块所在土地级别按其基准地价的10%缴纳土地出让金。
八、本基准地价和土地级别是公布之日起至下轮修订公布前的价格和级别,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定期修订、公布。
九、本《通知》自批准之日起施行。2021年3月4日发布的《光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光政综〔2021〕21号)同时废止。
附件:1.光泽县城区基准地价表(地面价)
2.光泽县城区土地级别范围说明表
3.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
4.光泽县乡(镇)基准地价表
5.光泽县乡(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其他用地基准地价表
6.光泽县乡(镇)土地级别范围说明表
7.基准地价内涵一览表
8.其他适用业态类型的基本含义
光泽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附件1
2022年光泽县城区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序号 | 土地用途(地面价) | 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修正幅度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
1 | 商业服务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 | 3492 | 2224 | 1436 | 910 | 636 |
±23% | ±23% | ±23% | ±23% | ±20% | ||
2 |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2794 | 1780 | 1148 | 728 | 508 |
±23% | ±23% | ±23% | ±23% | ±20% | ||
3 | 商业服务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娱乐用地、康体用地 | 2444 | 1556 | 1006 | 638 | 446 |
±23% | ±23% | ±23% | ±23% | ±20% | ||
4 | 商业服务业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 1746 | 1112 | 718 | 456 | 318 |
±23% | ±23% | ±23% | ±23% | ±20% | ||
5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2014 | 1320 | 856 | 550 | 372 |
±22% | ±22% | ±22% | ±22% | ±18% | ||
6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营利性科研用地、营利性文化用地、营利性教育用地、营利性体育用地、营利性医疗卫生用地、营利性社会福利用地 | 1222 | 778 | 502 | 318 | 222 |
±23% | ±23% | ±23% | ±23% | ±20% | ||
7 |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非营利性)-非营利性机关团体用地、非营利性科研用地、非营利性文化用地、非营利性教育用地、非营利性体育用地、非营利性医疗卫生用地、非营利性社会福利用地; 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 3.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排水用地、供电用地、供燃气用地、供热用地、通信用地、邮政用地、广播电视设施用地、环卫用地、消防用地、干渠、水工设施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4.交通运输用地-非营利性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354 | 267 | 200 | 150 | - |
±15% | ±15% | ±15% | ±15% | - | ||
8 | 1.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采矿用地、仓储用地; 2.交通运输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3.特殊用地-军事设施用地、使馆领用地、宗教用地、监教场所用地、其他特殊用; | 236 | 178 | 133 | 100 | - |
±15% | ±15% | ±15% | ±15% | - | ||
9 | 1.交通运输用地-营利性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2.特殊用地-营利性殡葬用地 | 1711 | 1089 | 703 | 445 | 311 |
±23% | ±23% | ±23% | ±23% | ±20% | ||
附件2
光泽县城区土地级别范围说明表
级别 | 范围 |
一级 | 商业服务业用地:中心片区:东至胜利桥头;南至二一七路向南约200米区域;西至银河大酒店东侧通道;北至西溪。 |
镇岭片区:东至鸾凤信用社、镇岭市场、杭川镇政府;南至镇岭路与武林路交叉口;西至老干局,镇岭路向西约30米区域;北至老汽车站。 | |
居住用地:中心片区:东至胜利桥头;南至杭中路、洪济路、中山南路、文昌东路;西至杭中路;北至西溪。 | |
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中心片区:东至胜利桥,南至文昌路,西至西关桥,北至西溪。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心片区:东至中山路;南至文昌路;西至杭中路;北至西溪。 | |
二级 | 商业服务业用地:中心片区:东至圣农假日酒店;南至 文昌路、杭中路、洪济路、中山南路、东方路、杭东路;西至西关桥;北至西溪。 |
镇岭片区:东至西溪与北溪交汇口;南至西溪;西至高家水库小区以南、新兴街;北至北溪。 | |
居住用地:中心片区:东至县数字影院西侧小巷;南至光明大道、汇金广场、实验学校南侧、杭东路、东方路;西至西关桥;北至杭中路、洪济路、中山南路、文昌东路。 | |
镇岭片区:东至西溪;南至西溪;西至老干局、有线电视台;北至北溪。 | |
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中心片区:东至假日酒店东侧,南至东方路,西至西关桥,北至文昌路; | |
镇岭片区:东至北溪,南至西溪,西至新兴路东侧、老干局。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心片区:东至杭东路;南至洪济路;西至杭西路,北至西溪; | |
镇岭片区:东至西溪与北溪交汇口;南至西溪;西至高家水库小区以南、新兴街,北至北溪。 | |
三级
三级 | 商业服务业用地:中心片区:东至圣农假日酒店东侧;南至光明大道;西至西溪、西关桥;北至文昌路、杭中路、洪济路、中山南路、东方路、杭东路。 |
镇岭-武林片区:东至二级用地界限;南至西溪;西至武林原村委会大楼;北至龙厦名都、阳光花园、闽源锦绣以南、武林路北侧。 | |
坪山片区:东至火车站;南至光泽工艺总厂、坪山综合市场;西至北溪;北至乌君洲公园、坪山派出所、县农机公司。 | |
居住用地:武林-镇岭片区:东至北溪、西溪;西至皇庭丹郡、桃园小区;南至西溪;北至闽北物流城。 | |
城南片区:东至圣农假日酒店;南至华圣澜山、光泽县医院及恒荣南郡南侧;西至西溪;北至洪济路、杭东路。 | |
坪山片区:东至光泽火车站、乌君街;南至北溪;西至北溪;北至启天望江园。 | |
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城南片区:东至体育场东侧,南至康养中心、恒荣南郡,西至西溪,北至东方路; | |
镇岭-武林片区:物流商贸城、闽源锦绣、龙厦名都、三中,西至316国道皇庭丹郡,南至城西山地公园、西溪。 | |
坪山片区:东至铁路,南至贮木场,西至北溪,北至北溪、铁路桥;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心片区:东至圣农假日酒店东侧;南至光明大道,西至西溪、西关桥;北至杭东路,洪济路,杭东路。 | |
镇岭-武林片区:东至二级用地界限;南至西溪;西至武林原村委会大楼;北至龙厦名都、阳光花园、闽源锦绣以南、武林路北侧; | |
坪山片区:东至火车站;南至光泽工艺总厂、坪山综合市场;西至北溪;北至乌君洲公园、坪山派出所、县农机公司。 | |
四级 | 商业服务业用地:城南片区:东至恒荣南郡;西至华圣澜山西侧;北至光明大道;南至南侧山脚。 |
镇岭-武林片区:北至物流商贸城、闽源锦绣、龙厦名都;西至皇庭丹郡,南至阳光花园南侧、县交警大队北侧;东至北溪。 | |
坪山片区:东至铁路;南至贮木场、北溪;西至北溪;北至北溪、铁路桥。 | |
居住用地:城南片区:东至北溪;西至西溪;北至华圣澜山、光泽县医院及恒荣南郡南侧;南至九龙峰森林公园、康养中心。 | |
镇岭-武林片区:北至梅树湾新村;西至316国道;南至龙厦名都、闽源锦绣;东至滨江大道。 | |
坪山片区:东至铁路;南至贮木场、北溪;西至北溪;北至北溪、铁路桥。 | |
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三级地以外,城市规划区以内(和顺工业园区、金岭工业集中区)。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城南片区:东至西溪;西至西溪;北至光明大道;南至华圣澜山、县医院、恒荣南郡南侧。 | |
镇岭-武林片区:北至物流商贸城、启天山水嘉苑、闽源锦绣、龙厦名都;西至皇庭丹郡;南至阳光花园南侧、县交警大队北侧;东至北溪。 | |
坪山片区:东至铁路;南至贮木场、北溪;西至北溪;北至北溪、铁路桥。 | |
五级 | 商业服务业用地:四级地以外,城市规划区以内(含和顺工业园区、金岭工业集中区)。 |
居住用地:四级地以外,城市规划区以内(含和顺工业园区、金岭工业集中区)。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级地以外,城市规划区以内(含和顺工业园区、金岭工业集中区)。 |
注:以上土地级别范围以光泽县城区基准地价级别图为准。
附件3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经依法批准建设,净高度大于2.2米(含,地下停车库净高度可适当放宽)的地下建筑物所占封闭空间及其外围水平投影占地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起止深度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文件为准。本规定所称的地下空间,是指由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以下简称结建地下工程)以及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以下简称单建地下工程),包括地下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库)、商业服务设施、物资仓储、民防设施、地铁场站等。
各类用地地下楼层修正系数表
用地类型 | 地下空间建设状况 | 计算比例 |
商服用地 | 地下第一层 | 0.25 |
地下第二层 | 0.15 | |
除商服外其他类型用地 | 地下第一层 | 0.2 |
地下第二层 | 0.1 |
说明:地下空间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按所在地块对应用途、土地级别基准地价(不做修正)作为基数,按上表比例计算。
附件4
光泽县乡(镇)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乡镇 名称 | 土地级别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居住用地 | 工矿用地、仓储用地 | |||||
地面地价 | 楼面地价 | 修正幅度 | 地面地价 | 楼面地价 | 修正幅度 | 地面地价 | 修正幅度 | ||
崇仁乡 | 一级 | 396 | 198 | ±18% | 252 | 126 | ±19% | 81 | ±10% |
二级 | 302 | 151 | ±18% | 174 | 87 | ±19% | |||
三级 | 240 | 120 | ±5% | 122 | 61 | ±16% | |||
寨里镇 | 一级 | 432 | 216 | ±18% | 292 | 146 | ±18% | 86 | ±10% |
二级 | 332 | 166 | ±12% | 216 | 108 | ±16% | |||
三级 | 268 | 134 | ±13% | 164 | 82 | ±11% | |||
司前乡 | 一级 | 402 | 201 | ±18% | 292 | 146 | ±19% | 81 | ±10% |
二级 | 306 | 153 | ±18% | 214 | 107 | ±19% | |||
三级 | 240 | 120 | ±5% | 168 | 84 | ±16% | |||
止马镇 | 一级 | 490 | 245 | ±18% | 370 | 185 | ±18% | 86 | ±10% |
二级 | 398 | 199 | ±12% | 264 | 132 | ±16% | |||
三级 | 310 | 155 | ±13% | 200 | 100 | ±11% | |||
华桥乡 | 一级 | 374 | 187 | ±18% | 236 | 118 | ±19% | 81 | ±10% |
二级 | 272 | 136 | ±18% | 182 | 91 | ±19% | |||
三级 | 214 | 107 | ±5% | 128 | 64 | ±16% | |||
李坊乡 | 一级 | 318 | 159 | ±18% | 214 | 107 | ±19% | 81 | ±10% |
二级 | 224 | 112 | ±18% | 148 | 74 | ±19% | |||
三级 | 176 | 88 | ±5% | 104 | 52 | ±16% | |||
附件5
光泽县乡(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及其他用地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乡镇 | 土地级别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特殊用地 | |||
名称 | 营利性文化用地、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 | 非营利性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机关团体用地 | 营利性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其他交通设施用地、非营利性交通场站用地 |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 | 营利性殡葬用地 | 军事设施用地、使馆领用地、宗教用地、监教场所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其他特殊用地 | |
| 地面 地价 | 地面 地价 | 地面 地价 | 地面 地价 | 地面 地价 | 地面 地价 | 地面 地价 | |
崇仁乡 | 一级 | 140 | 81 | 196 | 81 | 81 | 196 | 81 |
二级 | 108 | 151 | 151 | |||||
三级 | 84 | 118 | 118 | |||||
寨里镇 | 一级 | 152 | 86 | 213 | 86 | 86 | 213 | 86 |
二级 | 118 | 165 | 165 | |||||
三级 | 94 | 132 | 132 | |||||
司前乡 | 一级 | 142 | 81 | 199 | 81 | 81 | 199 | 81 |
二级 | 108 | 151 | 151 | |||||
三级 | 84 | 118 | 118 | |||||
止马镇 | 一级 | 172 | 86 | 241 | 86 | 86 | 241 | 86 |
二级 | 140 | 196 | 196 | |||||
三级 | 110 | 154 | 154 | |||||
华桥乡 | 一级 | 132 | 81 | 186 | 81 | 81 | 186 | 81 |
二级 | 96 | 134 | 134 | |||||
三级 | 80 | 112 | 112 | |||||
李坊乡 | 一级 | 128 | 81 | 180 | 81 | 81 | 180 | 81 |
二级 | 90 | 126 | 126 | |||||
三级 | 80 | 112 | 112 | |||||
附件6
光泽县乡(镇)土地级别范围说明表
序号 | 乡镇 名称 | 土地级别 | 级别范围(以各乡镇基准地价图为准) |
1 | 止马镇 | 一级 | 集镇中心区:东至牙前路;南至止中路(往政府路口)、黄瑞生宅;西至水杉公路(黄瑞生宅)、止马溪;北至派出所、止马商贸大楼; |
福春片:福春小区一期、二期 | |||
二级 | 集镇次中心区:小学片(东至:止马镇中心小学、刘桂发宅、止马溪;南至:富屯溪;西至:止马镇中心小学、山坡);中学片(东至:山坡、蔡家边;南至:止中路;西至止马中学、白门楼、止马政府、止茅公路) | ||
三级 | 二级以外。 | ||
2 | 寨里镇 | 一级 | 集镇中心区:东至水田,南至王厚寿房,西至工商所、粮站护坡、镇政府,北至信用社; |
二级 | 集镇次中心区:镇北片(东至儒茶溪,南至信用社,西至山坡,北至观音堂路口),镇南片(东至一级地界线,南至王厚寿宅,西至寨里新村、卫生院); | ||
三级 | 二级以外。 | ||
3 | 司前乡 | 一级 | 集镇中心区:东至泰安桥、乡政府、司岱公路,南至小学、幼儿园、往原罐头厂路口,西至乡政府宿舍,北至烟草站; |
二级 | 集镇次中心区:东至司岱公路、原罐头厂,南至司前至金家隘公路路口,西至机耕路,北至碗厂洪家村道; | ||
三级 | 二级以外。 | ||
4 | 华桥乡 | 一级 | 集镇中心区:西至乡政府、文化站、陈训友宅;东至华桥中学、中心村东侧;北至粮站、原供销社、卫生院;南至砂坪溪; |
二级 | 集镇次中心区:西至张荣财宅、政府;东至烟草站、中心村东侧;北至华桥中学北侧;南至砂坪溪; | ||
三级 | 二级以外。 | ||
5 | 崇仁乡 | 一级 | 集镇中心区:东至烟草站;南至往城司公路;西至城司公路东侧;北至崇仁乡政府 |
二级 | 集镇次中心区:东至北溪;南至原经委木制品厂;西至机耕路;北至通往共青村道路; | ||
三级 | 二级以外。 | ||
6 | 李坊乡 | 一级 | 集镇中心区:东至粮站西侧;南至信用社、敬老院以北;西至乡政府宿舍;北至李坊中心村; |
二级 | 集镇次中心区:东至林业站;南至烟草站、机耕路;西至田;北至体育公园; | ||
三级 | 二级以外。 |
注:以上土地级别范围以各乡镇基准地价级别图为准
附件7
基准地价内涵一览表
一级类 | 二级类 | 三级类 | 土地用途含义及其 他适用业态类型 | 使用 年期 | 开发程度 | 土地还原率 | 标准容积率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指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商业用地 | 指零售商业、批发市场及餐饮、旅馆及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等服务业用地。 | ||||||||||
零售商业用地 | 指商铺、商场、超市、服装及小商品市场等用地。其他适用业态类型:创意产品销售场所。 | 40年 | 五通一平 | 6% | 2 | ||||||
批发市场用地 | 指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 40年 | 五通一平 | 6% | 2 | ||||||
餐饮用地 | 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其他适用业态类型:培训中心;酒店,旅游观光(景区、休闲观光农业园内餐饮服务设施)。 | 40年 | 五通一平 | 6% | 2 | ||||||
旅馆用地 | 指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其他适用业态类型:旅游观光(景区、休闲观光农业园内住宿服务设施)。 | 40年 | 五通一平 | 6% | 2 | ||||||
商务金融用地 |
| 指金融保险、艺术传媒、研发设计、技术服务、物流管理中心等综合性办公用地。其他适用业态类型:文化创意产业(动漫、游戏软件开发、制作、建筑设计、专业设计),SOHO公寓式办公,产权式酒店,企业总部(经营管理总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科研设计总部))。 | 40年 | 五通一平 | 6% | 2 | |||||
娱乐康体用地 | 指各类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 | ||||||||||
娱乐用地 | 指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以及绿地率小于 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其他适用业态类型;KTV、夜总会;旅游观光(主题公园)、休闲观光农业(娱乐、民俗观光设施等)。 | 40年 | 五通一平 | 6% | 2 | ||||||
康体用地 | 指高尔夫练习场、赛马场、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 | 40年 | 五通一平 | 6% | 2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指除以上之外的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以观光娱乐为目的的直升机停机坪等通用航空、汽车维修站以及宠物医院、洗车场、洗染店、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废旧物资回收站、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网点、物流营业网点等用地。其他适用业态类型;汽车4S店、健身会所;交通运输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营利性停车场(楼)、教练场用地),机动车训练场项目,养老服务(营利性养老院、老人公寓等),特殊用地-殡葬用地,现代物流(运输型物流项目,仓储型物流项目(商业仓储),陆地港、公路港等综合服务型物流项目),会展中心,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营利性幼儿园、小学)、医疗卫生用地(营利性医院、疗养院)、文化设施用地(营利性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 | 40年 | 五通一平 | 6% | 2 | |||||
居住用地 | 指城乡住宅用地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城镇住宅用地 |
| 指用于城镇生活居住功能的各类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 70年 | 五通一平 | 6% | 2 | |||||
工矿用地 | 指用于工矿业生产的土地 | ||||||||||
工业用地 |
| 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装备修理、自用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附属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采矿用地。其他适用业态类型:企业总部-生产总部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采矿用地 |
|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排土(石)、尾矿堆放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仓储用地 | 指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库用地 | ||||||||||
物流仓储用地 |
|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包括物流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等。其他适用业态类型:现代物流-仓储型物流项目(工业仓储)。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储备库用地 |
| 指国家和省级的粮食、棉花、石油等战略性储备库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指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机关团体用地 |
| 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相关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及附属设施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2 | |||||
科研用地 |
| 指科研机构及其科研设施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2 | |||||
文化用地 |
| 指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公共美术馆、纪念馆、规划建设展览馆等设施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2 | |||||
教育用地 |
| 指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中小学教育、幼儿园、特殊教育设施等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2 | |||||
体育用地 |
| 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企事业、军队等机构内部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2 | |||||
医疗卫生用地 |
| 指医疗、预防、保健、护理、康复、急救、安宁疗护等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2 | |||||
社会福利用地 |
| 指为老年人、儿童及残疾人等提供社会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2 | |||||
特殊用地 | 指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用地。 | ||||||||||
军事设施用地 |
| 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使领馆用地 |
| 指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机构办事处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宗教用地 |
| 指宗教活动场所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监教场所用地 |
| 指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戒毒所等用地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不包括公安局等行政办公设施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殡葬用地 |
| 指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陵园、墓地等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其他特殊用地 |
| 指除以上之外的特殊建设用地,包括边境口岸和自然保护地等的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交通运输用地 | 指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其他用地内的附属道路、停车场等用地。 | ||||||||||
铁路用地 |
| 指铁路编组站、轨道线路(含城际轨道)等用地,不包括铁路客货运站等交通场站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公路用地 |
| 指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已纳入城镇集中连片建成区,发挥城镇内部道路功能的路段,以及公路长途客货运站等交通场站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机场用地 |
| 指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内的其他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港口码头用地 |
| 指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用于堆场、货运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的用地,不包括港口客运码头等交通场站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管道运输用地 |
| 指运输矿石、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地下管道运输规定的地面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
| 指独立占地的城市轨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线路、站点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交通场站用地 |
| 指交通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等行政办公设施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
| 指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包括教练场等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公用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 指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用地。 | ||||||||||
供水用地 |
| 指取水设施、供水厂、再生水厂、加压泵站、高位水池等设施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排水用地 |
| 指雨水泵站、污水泵站、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厂等设施及其附属的构筑物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供电用地 |
| 指变电站、开关站、环网柜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等工业用地。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供燃气用地 |
| 指分输站、调压站、门站、供气站、储配站、气化站、灌瓶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制气厂等工业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供热用地 |
| 指集中供热厂、换热站、区域能源站、分布式能源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设施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通信用地 |
| 指通信铁塔、基站、卫星地球站、海缆登陆站、电信局、微波站、中继站等设施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邮政用地 |
| 指邮政中心局、邮政支局(所)、邮件处理中心等设施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广播电视设施用地 |
| 指广播电视的发射、传输和监测设施用地,包括无线电收信区、发信区以及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差转台、监测站等设施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环卫用地 |
| 指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以及垃圾转运、公厕、车辆清洗、环卫车辆停放修理等设施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消防用地 |
| 指消防站、消防通信及指挥训练中心等设施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水工设施用地 |
| 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林路、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构)筑物用地,包括防洪堤、防洪枢纽、排洪沟(渠)等设施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 指除以上之外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施工、养护、维修等设施用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指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用地,不包括其他建设用地中的附属绿地。 | ||||||||||
公园绿地 |
| 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景观、文教、体育和应急避险等功能,有一定服务设施的公园和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和游园等。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防护绿地 |
| 指具有卫生、隔离、安全、生态防护功能,游人不宜进入的绿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广场用地 |
| 指以游憩、健身、纪念、集会和避险等功能为主的公共活动场地。 | 50年 | 五通一平 | 6% | 1 | |||||
附件8
其他适用业态类型的基本含义
一、现代物流是指将信息、运输、仓储、库存、装卸搬运以及包装等物流活动综合起来的一种新型的集成式管理,其任务是尽可能降低物流的总成本,为顾客提供最好的服务。它主要包括运输、储存、加工、包装、装卸、配送和信息处理等活动。
二、公路港是利用实体和信息平台衔接车货信息,为货主和回程的空载车辆提供配货交易和零担货运专线服务。
三、陆地港又称为无水港、内陆港,是指内陆一个具有与海岸类似的货物集散功能的特定区域,具有报关、报检、签发提单等港口服务功能的物流中心。
四、文化创意是以文化为元素、融合多元文化、整理相关学科、利用不同载体而构建的再造与创新的文化现象。文化创意产业主要包括广播影视 、动漫、音像、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雕塑、环境艺术、广告装潢、服装设计、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方面的创意群体。
五、动漫产业,是指以“创意”为核心,以动画、漫画为表现形式,包含动漫图书、报刊、电影、电视、音像制品、舞台剧和基于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手段的动漫新品种等动漫直接产品的开发、生产、出版、播出、演出和销售,以及与动漫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电子游戏等衍生产品 的生产和经营的产业。
六、会展中心是人们进行物质交流和文化、学术等方面信息交流活动的场所。会展中心集展览、会议、商住为一身,通常包含会议、展览和相关附属建筑。
七、产权式酒店就是由个人投资者买断酒店客房的产权,即开发商以房地产的销售模式将酒店每间客房的独立产权出售给投资者。
八、城市综合体就是将城市中的商业、办公、居住、旅店、展览、餐饮、会议、文娱和交通等城市生活空间的三项以上进行组合,并在各部分间建立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助益的能动关系,从而形成一个多功能、高效率的综合体。
九、总部企业(或企业总部)是指依法注册成立并开展经营活动、对其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行使管理和服务的企业法人机构,一般有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总部就是总公司或集团。总部企业一般分为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四大类,其中现代服务业又包括旅游业、信息服务业、商贸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房地产业和金融服务业等八类。研发总部是指科学研究、勘测设计、观察测试、科技信息、科技咨询、研发总部等机构,以及各类产品及其技术研发、中试等设施(不包括附设于其他单位内的研究室和设计室等)
十、民办教育,又名私立教育,是相对于公办教育、公立教育的教育形式,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 习)学校或中心等;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它们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另一类是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它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十一、民办医疗卫生机构,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
十二、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满足其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基本需求;养老服务机构包括所有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老年社会福利院、养老院、老年公寓、护养院、敬老院等。
十三、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就是能使人掌握驾驶技术,并教会人安全驾驶、文明开车并协助其通过车管部门的考试取得驾驶证的培训单位。
十四、主题公园,是根据某个特定的主题,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多层次活动设置方式,集诸多娱乐活动、休闲要素和服务接待设施于一体的现代旅游目的地,是为了满足旅游者多样化休闲娱乐需求和选择而建造的一种具有创意性活动方式的现代旅游场所。
十五、休闲观光农业是指为满足人们对精神和物质需求而开展的、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等通过规划设计和开发利用,结合农林牧渔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提供人们休闲增进居民对农业和农村体验为目的的现代农业形态,是旅游业与农业之间交叉性的新兴产业。其形式和类型主要包括观光农园、农业公园、教育农园、森林公园和民俗观光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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