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泽县烟草专卖局文件 |
|
光烟〔2023〕47号 |
|
|
光泽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光泽县烟草制品 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的通知 |
|
各办公室,各烟草站、专管所:
现将《光泽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光泽县烟草专卖局
2023年7月22日
光泽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合理配置卷烟市场资源,规范卷烟市场流通秩序,促进卷烟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零售户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维护消费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等规定,结合光泽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光泽县行政区域内烟草制品零售点(以下简称零售点)的设置。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合理布局是指在光泽县区域范围内,根据辖区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行政区域规划、卷烟消费需求和消费者购买便利程度等综合因素合理规划烟草制品零售点。
第四条 本规定遵循依法行政、科学规划、服务社会、均衡发展、合理配置、便利消费、公平公开、先后有序原则。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辖区内申请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经营资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六条 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民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依法持有居民身份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二)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依法注册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第七条 零售点设置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需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应有确切的门牌地址(号);
(二)经营场所须与生活住所相独立;
(三)经营场所应当具备必要的经营条件;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新办、重新申领、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布局场所应当是经营业态为食杂店、便利店、烟酒商店、超市、商场、大型宾馆酒店等适宜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场所。
第三章 布局标准
第九条 为合理满足消费需求、防止无序过度竞争、落实控烟履约要求,零售点布局规划采取“总量调控+间距控制”的模式,以城区街道、乡镇等行政地域或其他合理相关因素为标准,科学划分较为稳定、相对独立的市场区域单元,设定单元内的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数并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条 城区和乡镇(含行政村、自然村)划分为16个区域,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数量(详见附件)。
第十一条 城区新设零售点,应同时符合该区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数量和间距标准。本规定所指城区范围具体为:东起圣农假日酒店,西至西关文澜壹品小区,南起月山新村,北至闽北物流城(铁路为界)。
(一)城区主街:文昌路、中山路(中山南路、中山北路)、二一七路、武林路(武林北路)、镇岭路、坪山路、光明大道、杭西路、杭中路、杭东路、东方路、洪济路、乌君路、滨江大道(仙华洲铁路为界)等城区主街道新设烟草制品零售点,应符合光泽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表1,且左右应与同侧已设零售点间距不少于50米。
(二)城区除第十一条第(一)项所规定的主街以外的次街、巷新设置零售点,应符合光泽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表1,且左右应与同侧已设零售点间距不少于60米。
第十二条 乡镇新设零售点,应同时符合该区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数量和间距标准。鸾凤乡合理布局规划数是指除划归为城区之外的鸾凤乡规划数,且包含除城区范围之外的杭川镇规划数。
乡镇所在地街道新设卷烟经营零售点,应符合光泽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表2,且左右应与同侧已设零售点间距不少于20米。
非乡镇所在地的零售点设置以行政村为单位,应符合光泽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表2,且应按村域常住人口进行设置,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可设置1个零售点,300人以上每增加200人可增设1个零售点,2个零售点最近的步行距离不低于50米。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不受合理布局布点间距限制,但应当受所在市场区域单元合理布局规划数的限制:
(一)营业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饭店、酒楼、大型娱乐场所对内经营需要的(不含农家乐、采摘园等家庭农场性质的场所以及企业内部食堂),可设置1个烟草制品零售点;
(二)营业规模在150张床位以上的宾馆、酒店,对内经营需要的,可设置1个烟草制品零售点;
(三)驻军部队、看守所、拘留所等特殊场所因对内经营需要的,可设置1个烟草制品零售点。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不受合理布局间距与规划数量的限制,不占合理布局规划数量指标:
(一)沿城区主街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仓储面积)的大中型副食品店、超市、商场、便利店等;
(二)高速公路服务区因经营需要可设置1个零售点;
(三)客运火车(高铁、动车)站候车区域因经营需要可设置1个零售点。
第十五条 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在核定经营地址经营的,持证人本人可以在原许可证有效期内,向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将经营地址变更至有市场区域单元设置的同一城乡区域,申请变更后的地址可不受本规定中零售点规划数限制,但必须符合许可证办证基本条件和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间距要求。完成变更后,计入所在市场区域单元现有户总数,因个人原因再次改变经营地址,依照新办管理。
第十六条 不受合理布局间距限制办理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得作为设置其它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间距限制的参照物。
第十七条 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的伤残军人、军烈属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实际经营者必须为本人),在符合合理布局规定下,相关间距标准可放宽10米。持有相关证明的残疾人(实际经营者必须为本人),在符合合理布局规定下,相关间距标准可放宽5米。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如经营化工、油漆、化肥农药、鞭炮、饲料、药品或者其它经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场所;安全保障措施未落实到位的(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中、小学校内部以及中、小学校进出通道口外侧间距不足50米范围内的;幼儿园内部及幼儿园进出通道口外侧间距不足30米范围内的;
(三)经营场所为车库改造、柴火间改造、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简易搭盖、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待拆迁建筑、经营场所与客厅、餐厅、厨房、卧室等住家场所混用界限不明确的,或者经营场所尚未装修的毛坯房、无商品、无货架,明显不具备对外经营条件的;
(四)利用信息网络渠道或者利用自动售货机或其他自动售货方式及游戏机、博彩机等方式经营烟草制品的;
(五)业态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建筑装潢、五金交电、药妆医械、金融证券、邮电通讯、仪器仪表、金银珠宝、修理修配、洗涤护理、中介劳服、寄卖典当、文化体育、服装制售、美容美发、彩票店、按摩推拿、音像制品、家电家具、寄递配送、汽车租赁、传真打印、机耕农具、汽车美容、照相馆、农畜养殖、床上用品、培训咨询机构等专业性较强,且与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有直接或者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业态类型;母婴用品店、文具店、玩具店、游乐场所等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关注、购买、吸食卷烟的经营场所;
(六)无沿街门面的二层楼以上商铺;
(七)封闭式小区、厂区及各类农贸市场内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中的间距是指从申请人经营场所外墙到最近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外墙或中小学校、幼儿园通道外侧之间,沿直线间距进行测量,由光泽县烟草专卖局指派两名以上(含两名)执法人员进行实地勘查。
第二十条 对单元区域内有办证需求的申请人实行分区轮候登记制度,登记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未办证的必须重新登记,未重新登记的视同放弃。在总量未达上限的前提下,依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受理,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批发证。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是指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等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的实施中等和初等教育的各类学校。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中的“以上”“不少于”“内”“前”均包含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
第二十三条 制定本规定所依据的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和行政区域规划等因素,以光泽县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每一年登记并公布的数据为依据。
第二十四条 光泽县烟草专卖局对本规定实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并根据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动态、城市发展建设、道路规划变化等情况,适时对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区域设置及规划数量指标等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光泽县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光泽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光烟〔2021〕122号)同时废止。
附件:光泽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表1
光泽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表2
附件
光泽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表1
片区划分 | 详细区域 | 现有户数 | 规划户数 | 办证指标 |
城区 | 坪山片区(跃进桥-乌君街-坪山横街-甘溪路-火车站-联纸) | 62 | 60 | -2 |
镇岭片区(新兴路-农贸市场-农工商) | 33 | 29 | -4 | |
武林片区(文澜壹品-皇庭丹郡-杭头街-西关圆盘-闽源锦绣-胜利桥) | 72 | 70 | -2 | |
滨江片区1(跃进桥-欧沪小区-三凤路-五丰路-光明大桥-胜利桥) | 13 | 10 | -3 | |
滨江片区2(农工商-梅树湾-闽北物流城) | 20 | 17 | -3 | |
217路片区(钱柜-实小-中洲-西关桥头) | 35 | 31 | -4 | |
文昌片区(西关桥头-县公安局-圣农假日酒店) | 25 | 23 | -2 | |
城南新区(杭西路、杭中路、中山南路、东方路、洪济路、光明大道) | 23 | 21 | -2 | |
杭东片区(圣农假日酒店-官家巷-建南街-财富花园) | 21 | 19 | -2 | |
合计 | 304 | 280 | -24 | |
光泽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表2
片区划分 | 详细区域 | 现有户数 | 规划户数 | 办证指标 |
乡镇 | 鸾凤乡 | 100 | 94 | -6 |
崇仁乡 | 62 | 60 | -2 | |
寨里镇 | 86 | 78 | -8 | |
司前乡 | 87 | 70 | -17 | |
华桥乡 | 57 | 52 | -5 | |
止马镇 | 56 | 51 | -5 | |
李坊乡 | 27 | 25 | -2 | |
合计 |
| 475 | 430 | -45 |
抄送:南平市烟草专卖局。
|
|
光泽县烟草专卖局行政管理办公室 | 2023年7月22日印发 |
政务新媒体矩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