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依照有关政策和农业法律法规,以服务“三农”为立足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高度重视依法治理制度化建设,扎实开展工作,保证了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情况
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提高领导干部执政本领,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健全领导体制,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素养,增强领导能力,推进我县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从思想认识到工作行动都以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为准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治农工作的领导。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二十大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等,并认真做好党史主题教育常态化工作。三是加强宪法和农业法律法规学习,全面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制度上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学法;层面上采取中心学习组与各股站层层学的学法制度;方式上采取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以及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常态化的方式。按照上级的要求,制定并发布《光泽县农业系统2023年普法清单》,确定普法学习的重点对象和内容。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局机关理论学习开展学法6次以上,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中央、省、市、县有关普法文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内容。并要求下属各党支部、各农良场等按照局党组统一要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普法文件、法律、法规。主要学习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农业行政执法培训班,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四是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县法治办工作目标,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单位法治建设情况
为确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局根据中央、省、市、县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等,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和制度。从“一把手”到普通职工都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坚决维护法制的权威。全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活动,在执法具体过程中做到严格执法与人性执法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纪检监察人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监督党员干部。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不徇私情。一是继续健全和完善责任考核办法。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情况,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使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三是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依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职权法定原则,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案情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处罚权。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以保证行政处罚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防止行政权滥用,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四是不断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法律、法规定期学习制度。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新发布的《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使我局农业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的业务能力不断加强。根据法律法规赋予农业管理部门的职权,科学设定执法岗位,分解执法职责,细化执法标准,积极探索执法绩效评估机制。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及法制审核制度,适时调整《光泽县农业农村局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光泽县农业执法大队在编11人,其中内部法制审核人员1人,局政策法规股负责法制审核人员1人,法制审核人员占总数18%。2023年立案12起,结案9起。其中渔业立案5起,结案4起;种植业立案3起,结案2起;畜牧业立案3起,结案2起;违法占地建住宅案1起,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五是认真履行司法衔接制度,加强与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河长办的衔接沟通,“两法衔接”机制运行正常。六是认真开展“12.4” 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做好“法律六进”工作,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农业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在光泽县第二实验小学、梅树湾社区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关爱水生生物”为主题的2023年“宪法宣传周”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在机关楼、农业局宿舍大院、各农良场所、种养企业、中华鳖种质资源国家级保护区及沿河八个村以及北溪沿河公路边设置了7个普法宣传栏、30多个固定标语宣传牌。七是做好行政执法权责下放乡镇后农业执法业务指导和交流工作。
三、单位维稳情况
认真落实强农惠民政策,保证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村社会稳定。一是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农村土地纠纷排解工作。精心组织,认真部署,较好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稳步推进了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工作,并较好的完成了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鉴证、合同纠纷调处和档案管理工作。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及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切实抓好农民负担监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我局一直注重抓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落实部门减负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减负责任书,有效地遏制了“三乱”的发生。三是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努力改善贫困群体生产生活条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局对挂钩贫困村和贫苦户积极开展“单位对村、个人对户”、“一对一”帮扶活动,在扶贫工作告一段落的情况下,我局继续安排党员干部每季度一次下乡扶贫帮扶,防止脱贫后返贫现象的发生。四是妥善处理三农纠纷,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对依法应当由农业农村局调处的农业生产、土地流转等纠纷,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予以及时处理,化解矛盾,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有效、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使我局信访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不断进步。目前调解信访件2件,调解完成2起,未造成群体性事件。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根本,责无旁贷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际举措和成效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实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注重实效,形成党委(党组)书记负责抓、班子成员协助抓、各党支部书记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加强廉政教育。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三会一课”、4+X固定党日活动、机关集中学习会等,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省、市、县下发的党风廉政学习资料和典型案例,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等内容。开展常态化、经常性的廉政学习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从全面从严治党出发,严守党的“六大纪律”。三是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要求,坚持围绕农业工作大局,积极履行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意识机制。重点围绕农业工程建设、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务审批等关键领域,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理等硬措施,严防干部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四是凝聚监督力量。“打铁还需自身硬”,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用铁的纪律打造干部队伍。组织开展“自觉尊崇党章、严守纪律规矩”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全面落实市纪委和县纪委会议精神,加强工作纪律监督。五是围绕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农业经济发展环境,对有可能存在的作风粗暴、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问题进行防控;针对群众反映的涉农案件、信访维稳等热点问题进行责任倒逼;围绕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出现严重违纪行为等问题进行密切防控;围绕转变工作作风,对责任目标及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防控。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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