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水利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度县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建设情况
(一)加强学习,强化法治意识。坚持每周至少一次学习,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重点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等内容,加深对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认识和了解。认真学习《宪法》《水法》《行政处罚法》《防洪法》《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意识,提升知法、守法、用法的工作水平。全年,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局机关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
(二)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一是严格落实《光泽县水利局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光泽县水利局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光泽县水利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坚持重要时点定期巡查和平时不定期巡查相结合,严格按要求做好执法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2025年度查处水事违法行为4起,立案4起,其中移交公安刑事处罚1起,行政处罚3起,共罚没款3.4万元。二是强化河湖四乱整治。针对“四乱”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深入自查自纠,2025年复核省平台“四乱”问题72处,发现并自查阻水片林14处,所有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完成整改上报部平台“回头看”图斑112个,清理水葫芦61.5吨,清理河道垃圾24.7吨。三是强化机关法律支撑。继续聘用光泽县闽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水利局法律顾问,对我县水利行政案件和相关法律文书等进行审核,出具意见书,有力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三)强化普法,遵法守法用法
1.强化系统内普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2025年法治水利要点重点学习内容,确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二是依托每年12月1日至7日宪法宣传周,通过发放法治宣传册、摆放宣传牌、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及水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核心目标。三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每月一次的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全年召开学习讨论12次;坚持每周一学习制度,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由分管领导、业务股室负责人解读了《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局机关干部参加水法、保密法等网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2.强化社会普法。一是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在局办公大楼走廊,及院内建设了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利用大厅屏幕广泛宣传法治知识。二是大力开展专题普法教育。利用“6.5世界环境日”、“5.12防灾减灾日”、“水利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等宣传纪念日(周),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在3月22日,第三十三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八届“中国水周”期间,我局支持杭东社区2.2万元,与社区联合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文艺晚会活动。
二、存在的不足
个别干部法律专业知识有所欠缺,法治观念还不够强,推进水利机关法治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改进措施
1.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广泛开展水利法治集中宣传活动,把普法宣传教育与河长制、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湖管理、水利建设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积极推进水利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 进乡村、进库区等活动,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治水、兴水、护水、节水工作中来,更加团结一致治理水、管理水,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扎实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对边界水事活动特别是水事矛盾敏感地区水事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将水事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工作力度,综合运用法律、技术、行政和工程等措施,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化解水事矛盾纠纷。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为水利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2026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节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类水利法治集中宣传活动,把普法宣传教育与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资源管理等水利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和资源。积极推进水利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营造社会积极践行水法治的良好风尚,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继续加强法治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法治政府建设与水利业务工作协调推进。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和多种形式的法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力度。贯彻“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方针,加强对水事活动特别是敏感地点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行为。积极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为水利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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