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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泽县2026年稳定发展粮油生产和种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解读
2026-05-12 18:06 来源:光泽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粮油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县2026年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全面完成2026年南平市下达我县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2.制定依据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出台2026年粮油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工作办理通知单2025N1982号)和《南平市2026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光泽县2026年稳定发展粮油生产和种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解读

本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目标任务

强化粮食播种面积、产量任务分解落实,健全粮食生产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加大粮食生产奖补力度保护调动种粮积极性,促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二)范围期限

本政策措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涉及的资金奖补政策以2026年1月1日为起算基准日。该政策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三)具体措施

1.鼓励撂荒地复垦复耕种粮:对流转相对集中连片的撂荒地30亩及以上进行复垦复耕种粮的农业经营主体或大户可享受一次性叠加补贴。

2.鼓励发展双季稻、再生稻规模化生产。对连片种植双季稻30亩及以上的经营主体和大户可享受一次性叠加补贴;对连片种植再生稻30亩及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大户可享受一次性叠加补贴。

3.鼓励发展旱粮规模化生产:对开展大豆连片种植30亩及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大户可享受一次性叠加补贴。

4.鼓励提高复种指数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县本级安排资金10万元对开展稻-薯、稻-玉米、稻-马铃薯、稻-中药材水旱轮作30亩及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大户给予一次性叠加补贴,鼓励按标准开展稻渔综合种养。

5.鼓励油料作物规模化生产:对连片种植油料30亩及以上经营主体和大户可享受一次性叠加补贴,补贴标准为平均产量75-100公斤的给予150元/亩补助,平均产量100-150公斤的给予200元/亩补助,平均产量150公斤及以上给予250元/亩的补助。组织经营主体开展种植100亩且连片达到50亩以上油菜高产竞赛,对平均亩产≥200公斤,每个参赛种植片奖励1万元。

6.提高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建立完善县级救灾备荒粮食作物种子储备制度,根据全县农业用种数量和自然灾害发生等风险情况确定储备量,用于灾后恢复生产和应急扩种粮食等。鼓励开展水稻种植(制种)政策性保险,县级承担总保费比例5%。

7.支持粮食品牌创建:县本级安排资金10万元,对2026年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粮食类证书除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奖励外,每个产品再分别给予最高1万元、2万元叠加奖励;对2026年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复查换证并获得证书的生产主体每个获证产品分别给予最高1万元、1万元奖励。

8.支持粮食种植“五新技术”应用:鼓励和支持一批经营主体开展水稻单产提升,应用精量播种、工厂化育秧、机械插秧、无人机施肥、防治、“一喷多促”等高质高效“五新技术”;支持一批经营主体新建和改扩建工厂化育秧示范点,提高粮食种植设施装备水平。

9.鼓励种业创新发展:县本级安排资金15万元,用于鼓励开展烟后制种,探索烟叶-水稻制种高效模式。对在相对整村或整组(以实际认定为准)的烟后耕地上进行水稻制种的农户或经营主体给予最高150元/亩补助。

10.鼓励农村新型粮食类经营主体发展:县本级安排资金20万元,用于鼓励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对2026年新增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300亩(含)、1000亩(含)以上用于种植粮食作物并通过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颁证的主体,分别给予最高50元、100元/亩的补贴。

11.扶持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具备为小农户等提供水稻托管服务的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水稻机耕、机插、机收等社会化服务的,按照先服务后补助方式,根据服务合同和实际作业量对小农户和经营主体进行补助,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额不超过100元。

政策咨询单位: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599-792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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