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民宿业规范管理,促进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福建省旅游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7〕5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2〕36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制定本暂行办法。现诚邀您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联系单位:光泽县文旅局,联系电话:0599-7920706
为加强民宿业规范管理,促进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福建省旅游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7〕5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2〕36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制定本暂行办法。现诚邀您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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