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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2026年基层水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项目政策公开
2026-07-20 17:09 来源: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10号)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2645号)。

2.补助对象:县内水产养殖企业、水产养殖合作社、家庭农场高素质渔民、养殖大户、乡土专家渔业经营主体项目相关人员

3.补助内容:①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补助:于采购渔业科技试验示范所需的苗种、兽药、肥料、饲料等用于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组织现场观摩交流活动用于示范场所的负责人及技术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异地培训、现场观摩等活动。②渔业科技主体补助:用于支持主体开展渔业主推技术的应用示范,主要包括购买示范推广所需的苗种、兽药、肥料、饲料等。③项目相关人员能力提升补助用于县乡水技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参加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所需的学费、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提高渔业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补助:用于县乡水产技术人员及行业专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和水产科技网络书屋等信息化工具,开展在线学习、技术培训答疑解惑、互动交流及线上科普等活动补助其他费用补助:用于县乡水产技术推广人员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所需差旅费、聘请技术专家、技术资料印制、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宣传报道、专项审计等费用

4.补助标准:每个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补助6万元每个渔业科技主体补助0.1万元项目相关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标准按培训文件列支。

5.申报程序:遴选由渔业经营主体自愿向各乡(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择优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政务网上公示无异议,最终认定2个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和10个渔业科技主体。

 

 

咨询电话:180637139920

监督电话:0599-0599-7922667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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