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科教〔2026〕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攻内容
在全县合作建设3个集试验展示、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科技试验场所,推介发布一批粮油、经作、畜禽等农业主导品种,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全县培育农业科技试验主体245户;招聘2名特聘农技员,服务县域粮油、经作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分级组织全县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接受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其中根据上级要求遴选一批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员参加省部级培训。
二、主攻方向
(一)加强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聚焦水稻、玉米、大豆等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依托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减灾等技术服务。
(二)构建多元推广服务体系。构建以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为主体,科研院所、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半公益、经营性机构相互协同的服务体系。
(三)强化先进技术集成及示范推广。建设3个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依托示范场所组织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推介一批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并结合实际,制定县域农技推广计划。
(四)创新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统筹调配县级、乡镇农技员及特聘农技员,采取农技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服务方式,将农业技术推广到田间地头。
(五)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力量,遴选招募2个有特长、用得上的特聘农技员,将“土专家”“田秀才”“三支一扶”计划的农科毕业生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逐步吸纳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重要力量,制定《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建立定期汇报、实地抽访、农户回访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利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
(六)提升农技人员素质素养。根据上级要求遴选一批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部省两级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组织本县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员,开展不少于5天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
(七)强化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持续推广“中国农技推广”APP,利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做好在线农技问答、咨询指导、技术培训等服务。引导农技员、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技特派员和特聘农技员等开设公众号、视频号,制作通俗易懂、贴合生产场景的农技短视频。
三、资金补助
(一)补助范围。2026年下达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共计126.4万元,其中,76.4万元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50万元用于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与疫病防控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补助。
(二)补助内容。
1.提升基层农技队伍服务能力补助14万元,用于县乡农技人员参加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所需的学费、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
2.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与疫病防控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补助50万元(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光泽)),用于制作基地标牌,购买新机具、兽药、饲料等物资,以及开展高优品种、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与展示观摩等。示范基地每年举办示范观摩交流活动不少于3次。
3.在县域建设3个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补助24万元,每个试验场所补助8万元。用于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饲料等物资,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每个场所示范推广农业主推技术4项以上,开展观摩培训4次以上;结合当地实际,开展镉低积累水稻新品种和技术、秸秆综合利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等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
4.培育农业科技试验主体245户,每个科技试验主体补助500元,合计补助12.25元。主要用于购买种子(苗)、农(兽)药、肥料、饲料等物化补助。
5.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补助7万元。一是每个在编在岗在位的农技人员每月信息费报销额度不超过50元,主要用于县乡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12316手机农务通APP和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开展在线学习、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所需流量费用等补助;二是推广使用短信平台、农技人员培训助手等补助,用于广泛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在线学习、互动交流。购买以上信息化服务均由县农业农村局与运营商签订服务协议,统一结算。
6.招聘2名特聘农技员计划补助8万元,每个特聘农技员补助不超过4万元(含绩效奖励)。主要用于特聘农技员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为贫困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等补助。
7.其他费用补助11.15万元。主要用于县乡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所需差旅费、聘请技术专家、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宣传报道等费用。
四、资金管理
现代农业科技试验场所、特聘农技员、科技试验主体、信息化等资金补助信息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健全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档案和资产等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补助内容和补助标准列支,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建造楼堂馆所、购置车辆、通讯器材、基础性农业科研,不得用于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
五、保障措施
加强宣传,把田间地头做的好的项目,通过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形式进行宣传推介,并充分利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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