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质量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25号),下达光泽县“三新”集成推进项目资金75万元。根据县级实施方案,经组织验收,共有光泽县承武家庭农场等14个主体通过验收,拟拨付补助资金22.46万元(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28日,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向下列部门反映。
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99-8021223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599-7922667
附件:光泽县2025年“三新”配套示范项目第二批拟补助汇总表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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